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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如实告知≠保险诈骗
老徐在工作中经常听到客户、保险代理人、保险经纪人、保险公估人问这样的问题:
“我没如实告知被拒赔了,但是我真没想过要骗保,保险公司会不会追究我责任?”
“我的客户带病投保了,后来被拒赔了,保险公司会不会认定为保险诈骗呀?”“我们在公估过程中,发现很多客户是带病投保,保险公司会不会认定客户、业务员为合伙保险诈骗呀?”
不管是《保险法》还是《刑法》,在定义“保险诈骗”时,都没有将“不如实告知”纳入其中。
虚构保险标的、编造保险事故或事故原因、夸大损失、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四种,其中并未将“不如实告知”纳入。而且要达到“保险诈骗”有个必要的因素就是“骗取保险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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